訊息
GENERAL.
108學年度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選舉24日投票
一、本校108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業自8月1日履新,爰依本校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辦法規定,每學年度改選6位校務發展委員會(票選)委員。
二、本案選舉投票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如下:
1.投票時間:108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下午3時止。
2.投票地點:三峽校區行政大樓6樓簡報室。
三、「票選委員」產生方式及任期:
1.票選委員十二名,由校務會議代表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中選出,每一學院至少一人。
票選委員之任期為二年,採學年制,每年改選二分之一,連選得連任一次;如有退休、離職、借調、出國、休假、留職停薪六個月以上者,應喪失其委員資格,並依第一項規定及新選委員選舉時得票數之高低,循序遞補,並以補足原任期為止。
2.本次選出6位委員,任期至110年7月31日止。
3.本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投票互選之,每票圈選至多5人,以得票數較高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四、開票方式:投票截止後,於投票會場當眾啟封,進行開票作業。
註:
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各類委員產生方式,如下:
1.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究發展長、國際事務長、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各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
2.票選委員:十二名,由校務會議代表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中選出,每一學院至少一人。
3.校外學者專家:一名,由校長遴聘,其任期配合校長任期。
4.學生代表:一名,由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互選一人產生之。
(學生代表之互選事宜,請學務處協助辦理,並將名單送交秘書室彙整。)
二、本案選舉投票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如下:
1.投票時間:108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下午3時止。
2.投票地點:三峽校區行政大樓6樓簡報室。
三、「票選委員」產生方式及任期:
1.票選委員十二名,由校務會議代表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中選出,每一學院至少一人。
票選委員之任期為二年,採學年制,每年改選二分之一,連選得連任一次;如有退休、離職、借調、出國、休假、留職停薪六個月以上者,應喪失其委員資格,並依第一項規定及新選委員選舉時得票數之高低,循序遞補,並以補足原任期為止。
2.本次選出6位委員,任期至110年7月31日止。
3.本選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投票互選之,每票圈選至多5人,以得票數較高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抽籤決定之。
四、開票方式:投票截止後,於投票會場當眾啟封,進行開票作業。
註:
校務發展委員會委員,各類委員產生方式,如下:
1.當然委員: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究發展長、國際事務長、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各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
2.票選委員:十二名,由校務會議代表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就本校專任教授、副教授中選出,每一學院至少一人。
3.校外學者專家:一名,由校長遴聘,其任期配合校長任期。
4.學生代表:一名,由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互選一人產生之。
(學生代表之互選事宜,請學務處協助辦理,並將名單送交秘書室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