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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0/9申請108學年度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
108學年度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學士班暨碩博士班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 108年9月23日(一)至108年10月9日(三)止。

二、助學金補助金額:
(一)第一級:16,500元
(二)第二級:12,500元
(三)第三級:10,000元
(四)第四級 :7,500元
(五)第五級 :5,000元

三、申請資格及補助範圍:請詳閱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前,務請詳閱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二)進入學校網頁「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項目,輸入資料,列印申請表並簽名。
(三)檢附上述申請表及家庭年收入計列人員戶籍謄本(限3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於期限內繳至三峽校區行政大樓二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五、申請結果:
(一)學校於10月底,將申請案登錄教育部平台轉送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家庭所 得,教育部預訂11月中旬,將查核結果通知本校。
(二)學校預訂於11月下旬公佈查核結果:屆時請同學自行進入「學生資訊系統」, 點選「弱勢家庭學生助學金」查詢查核結果;對於查核結果如有疑義者,務請 於10日內檢據向本組提出,以憑辦理。
(三)助學金之補助方式:學校將依查核結果,統一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單抵 扣其應補助金額。

六、本項補助1學年僅補助1次。

七、餘詳如附件檔申請注意事項


‧附件檔: * 公告內容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