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重要轉知❗教育部修正「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操作手冊及自我檢核表
一、依教育部114年4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42501368號函(計達)辦理。
二、本次新增修正重點如下:
(一)學生請假參加校內外機關(構)、單位、社團、系學會、民間基金會(或協會)辦理或教師自行招攬校內外學生陸交流活動,各校亦應填報。
(二)「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登錄:若有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實體或線上)之情事,應審慎檢核是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相關法規及現行政策,並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至「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登錄。
三、本校已訂定「赴陸教育交流平臺填報作業標準作業流程」,請各單位依照現行規範落實辦理,相關表件可至「國際事務處首頁- 赴陸教育交流」專區下載使用。
四、旨揭平臺填報事宜請詳操作手冊及檢核表,或洽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