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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國立臺北大學人工智慧相關課程獎勵計畫徵件公告

為鼓勵本校教師強化人工智慧相關課程授課之教學能力,並推動人工智慧相關課程設計與教學實踐,特訂定「人工智慧相關課程獎勵辦法」,歡迎有意開設人工智慧相關課程之教師踴躍申請。

◎補助每學年持續開放申請,也歡迎有興趣的老師提前準備。

一、申請對象:

本校專任教師、專任約聘教學人員、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所聘專任教學人員。

二、申請條件:

(一)  已完成AI相關培訓課程或取得相關證照。

(二)  開設日間學制新課程或將AI融入現行日間學制課程,且教學內容至少六小時。

(三)  完成授課後方可申請,並於期限內繳交「國立臺北大學開設人工智慧相關課程獎勵申請書」進行申請。

三、申請書內容:

(一)  AI培訓證明或證照影本(證明完成時間須早於授課學期)。

(二)  課程大綱(須於教學進度表中標示AI融入內容至少六小時)。

(三)  AI教學應用方式與建議(請說明以下內容):

  1. AI技術在課堂中的實際應用方式(如工具、平台、方法等)。
  2. 學生對AI教學內容的接受度與學習反饋。
  3. 教學過程中遇到的挑戰與因應方式。
  4. 教師對未來AI融入教學的構想與建議。

四、申請與審查:

(一)  申請期間:114年7月至9月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

(二)  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限前填具「國立臺北大學開設人工智慧相關課程獎勵申請書」(如附件1),併附其他相關有利之文件(無則免),一律使用電子郵件繳交(A5445@gm.ntpu.edu.tw,並於標題註明「申請113學年度開設人工智慧相關課程獎勵-XXX系OOO老師」。

(三)  審查時間:114年11月由人工智慧學分學程委員會召開審查會議進行審查。

五、審查重點參考指標:

(一)  教學融入深度:AI技術是否實質應用於課堂、內容是否具創新性與實用性。

(二)  課程設計品質:課程規劃是否完整、教學進度與學習目標是否清晰。

(三)  學生參與與學習成效:是否有觀察學生學習反應,並有相對應教學調整。

(四)  AI教學反思與未來展望:是否具備後續推動AI教學的潛力與意願。

六、獎勵內容:

每案核發新臺幣一萬元至五萬元之獎勵金,依預算擇優補助(同一證照或培訓課程僅限補助一次;若同時獲得本校教學創新績優教師獎勵補助辦法之AI應用教學類獎項時,從優擇一補助)。

七、獲補助教師義務:

校內教學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分享教學心得與實務經驗一次。

八、聯絡人: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白芸凌組員 分機66126  /電子郵件A5445@gm.ntpu.edu.tw

九、檢附法規(如附件2)與申請書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