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分學程/微學程,採先修課,後申請認證制!
請符合申請學程證書規定之同學,依以下說明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申請作業!
想瞭解學分學程/微學程目前修課進度,或是想查詢有哪些學程可以申請認證,請參考學程系統【修課推薦】功能(修課推薦系統資料僅供參考,此為經系統初步比對,推薦可申請證書,惟實際認證仍須依各學程規定辦理。)
◆操作步驟:請於系統開放期間(3/10-4/11)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學程證書申請系統】→【修課推薦】查詢。(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學程系統操作手冊】)
◆申請時間:3/10-4/11止
◆申請地點:各學程設置單位 ( 👉🏻請點此查詢各學程聯絡方式及辦公室位置)
◆申請流程:學生需檢附「證書申請單」+「各學分學程要求之證明文件」,向學程設置單位提出申請( 👉🏻請務必點此查詢)。
※請注意:
(1)本學期僅開放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大四、延畢)及碩士班學生提出證書申請,並開放以修習中未取得學分之課程提出申請;非應屆畢業生、碩班學生,請待下學期(114-1)再行提出申請。
(2) 「證書申請單」請務必從【學程系統】列印並簽名,並於4月11日17:00前繳交至各學分學程辦公室,否則視同未申請。
(3)申請證書前,請於系統內的[意見調查]中協助填寫「113-2學程優化意見調查問卷」,填問卷可抽禮券喔!(填答期間:3/10-4/11)
(4)請同學特別留意,修習學分完畢並不會自動取得學分學程資格,請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權益!
(5)本學期赴外交換的同學,若有意申請學分學程證書,亦請於申請時間(3/10-4/11)內於線上提出申請,並列印紙本申請單,簽名後掃描並e-mail給學分學程聯絡人 ( 👉🏻請點此查詢各學程聯絡方式)以完成申請,若有疑問請盡速洽詢,切勿拖延至證書申請時間結束!(非出國交換的同學,仍請親送紙本申請單至各學分學程辦公室)
(6) 自本學期起,學生申請審核通過後,製發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改發數位證書,並於申請科目成績到齊後即行以e-mail寄出;於113-1(含)以前申請通過者,仍發給紙本證書,並於畢業離校時與畢業證書一併發給。請同學在提出申請前,先於學生資訊系統檢視英文姓名及聯絡信箱(英文名稱須與護照相同,信箱請留可以確實收信之信箱),數位證書一經核發,無法更名,請同學務必留意!
(7)關於「非學生主系專業科目」的認定標準,須依同學主系科目規劃表為準,表列科目跨系修習者,仍視為主系專業科目,這點與畢業學分認定方式可能有所不同,特此說明。
*如對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各學程設置單位。
*如對學分學程證書申請系統有任何疑問,請依所屬學制逕洽註冊組(校內分機:66101、66106、66107、66254 , E-mail:register@mail.ntpu.edu.tw);或進修教育組(校內分機:18262、18230 , E-mail:yuzuyeh@mail.ntpu.edu.tw或andychuang@mail.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