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境外生績優服務獎助學金申請
一、申請日期:113年10月8日(二)至113年11月1日(五)(當日17時後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本校在學之境外生(僑港澳及外國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有參與校內社團或其他公共服務,且累計服務滿1年者。
三、申請地點:國際事務處境外生事務組(行政大樓4樓)。
四、檢附文件:
1.申請書(如附件)。
2.113-1學期在學證明。
3.校內社團或其他公共服務相關服務歷程紀錄(參考格式如附件)。
4.前一學年度(112學年度)學業及操行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