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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室徵聘兼任教師或兼任專業技術人員1名(起聘日114.02.01)

一、擬徵聘職級及名額:講師(含)以上兼任教師或兼任專業技術人員1名 (起聘日:114年2月1日)

二、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應徵兼任教師者應具教育部核發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或博士學位。
  2. 應聘兼任專業技術人員者應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最多三年(國際級大獎指該比賽有20國以上參賽,並獲有優勝獎項者為限)。

三、應具專長: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具射箭比賽獲獎實績(須附佐證資料)
  2. 具C級(含)以上射箭教練證並有教練工作經驗。

四、截止日期:113年10月17日止 (以郵戳為憑)

五、應徵資料:

  1. 履歷資料(含自傳、照片,並註明手機號碼及E-mail)
  2. 教育部核發之講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具有博士學位但無教師證書或應聘兼任專業技術人員者得免附)。
  3. 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經歷請附中譯本並由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外國學歷者請附個人出入境紀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4. 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駐外單位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5. 五年內(108年以後)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相當於SCI、SSCI、SCIE、TSSCI、EI、AHCI、THCI Core等級之學術期刊請特別標註)
    應聘兼任專業技術人員者得以作品、特殊造詣成就事蹟一覽表代替以上著作及論文。
  6. 前項一覽表填列之著作及論文抽印本各乙份。
  7. 擬授課課程綱要。
  8. 新聘教師申請書或新聘專業技術人員申請書。
  9. 身份證正反面或護照影本。
  10. 佐證資料:例如曾任或現任教單位聘書影本、曾執行之研究或課程相關計畫、曾獲重要學術榮譽、教學優良事蹟等。

備註:

  1. 合則通知面試,初試通過後另行通知辦理著作外審等事宜(以所留E-mail通知,敬請留意收信),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如需返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2. 務必另以電子郵件回傳編號578、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等表單(請勿轉成PDF檔或圖片檔),下載地點為:本校體育室網頁/表單下載/教師聘任,請寄至wei814@gm.ntpu.edu.tw
  3. 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10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檢附有關資料文件並依序編號(履歷表等資料簡易裝訂即可,請勿膠裝成冊),掛號郵寄送達「237303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體育室兼任教師、應徵者姓名】

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2-86741111#68511

傳真:02-86718008

E-mail: wei814@gm.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