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
Loading...
跳到主要內容跳到主導覽列
主選單錨點
主內容錨點
訊息
GENERAL.
首頁訊息
11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甄試入學各學系正、備取生名單
一、各學系錄取考生名單,將於113年6月14日(五)下午4時公告於本校招生網頁及本校民生校區教學大樓前公佈欄,不再個別寄發紙本成績通知單,報到時間請依本校簡章及公告所載,逾期(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二、考生得以原報名之帳號密碼至本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總成績與錄取結果,不再個別以掛號郵寄方式通知各錄取生。
查詢成績請點進網路報考系統

三、報到相關事項,事涉錄取生權益,正、備取生請務必詳閱簡章之正、備取生報到說明及本公告之報到注意事項。

四、欲申請另郵寄紙本「成績通知單」者,請填寫簡章附表7『郵寄紙本「成績通知單」申請表』,並檢附工本費(每一份新台幣50元),限用「郵政匯票」(請至郵局購買,匯票戶名:國立臺北大學)及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個(詳細填寫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進修教育組辦理(信封上註明申請紙本成績通知單)。

五、甄試入學總成績複查
(一)申請方式:一律使用本校成績複查申請表,並附回郵信封,口頭申請一概不予受理。
(二)申請期限:
總成績複查:113年6月19日(含)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三)申請程序:
1.一律填寫「總成績複查申請表」(簡章附表6),須註明複查科(項)目;並檢附成績複查費之郵政匯票、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只(請填妥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地址),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校進修教育組。
2.複查費用:每科新台幣30元整(請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國立臺北大學」,郵局另收取匯票手續費),親自送件或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3.申請複查以乙次為限,複查以成績是否加總有誤、漏閱、登錄錯誤為範圍,考生不得要求重新面試、資料重審、調閱、影印試卷或其他相關表件。
4.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而致錄取結果有所異動者,申請複查之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11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甄試入學正取生報到時間:

113年6月22日(六)上午9時至下午3時

報到地點:台北民生校區教學大樓2樓211教室。


11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甄試入學備取生遞補名單自113年6月24日起,依序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
 
  ‧附件檔: 11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申請入學正備取生錄取名單 報到注意事項 報到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