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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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畢業生超修、三修學分費繳費及各學制學雜費補繳注意事項

一、超修、三修學分費繳費對象

本次超修、三修學分費繳費對象為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學士班一、二、三年級學生併入新學期(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繳費單,不在此次繳費範圍。

二、各學制學雜費補繳

各學制學生如尚未繳納本學期各項學雜費(加退選學分費、教育學程學分費、就學貸款未貸款項目、平安保險費、住宿費…等) ,請盡速繳納,以維護新學期註冊或畢業離校程序等相關權益。

三、 列印繳費單

5月17日(五)起,請至本校官網首頁右下方(土銀代收學費)列印。(土地銀行代收學雜費網站https://eschool.landbank.com.tw/index.aspx→學生專區)

四、繳費方式

1.持繳費單至臺灣土地銀行臨櫃繳納(約須一個工作天銷帳)

2.ATM或網路銀行轉帳(約須一個工作天銷帳)

3.信用卡繳納(約須3-5個工作天銷帳)

4.超商繳納(約須7個工作天銷帳)  

5.如繳費單已逾期繳費期限者,請儘速以上述1、2項方式繳納辦理,以維護新學期註冊或畢業離校程序等相關權益。

五、若有疑問請洽詢出納組

(三峽)學士班、碩博士班:(02)8674-1111分機66359趙小姐

(台北)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02)2502-4654分機18217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