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國立臺北大學
Loading...
跳到主要內容跳到主導覽列
主選單錨點
主內容錨點
訊息
GENERAL.
首頁訊息
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辦理「113年度環境教育人員100小時訓練班暨33小時學歷認證研習班—假日班第一期」課程,歡迎報名。
南華大學環境教育機構
環境教育人員 100 小時訓練班暨 33 小時學歷認證研習班簡章

一、目的
自環境教育法通過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需求相當殷切,為推廣環
境教育及各環境教育認證設施場所及機構所需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事宜,本
機構辦理「環境教育人員 100 小時訓練班暨 33 小時學歷核心課程研習班」,
協助對環境教育有興趣者及環境教育工作者,以訓練方式申請環境教育人
員認證。

二、訓練依據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以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一)參加核發機關開辦之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並經核發機關評量合格。
(二)參加環境教育機構辦理之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並經核發機關評量合格。

三、參訓對象
(一)100 小時
對環境教育有興趣(任何背景皆可),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
法」第 9 條以「訓練」方式,參加 100 小時訓練班並通過評量,以申請環
境教育人員認證者。
(二)33 小時
1. 學歷認證
以「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四條,以「學歷」申請環
境教育「行政」人員或環境教育「教學」人員認證,認證者已修畢環
境相關領域課程 18 個學分以上,且未修習「環境教育」、「環境教育教
材教法」、「環境倫理」等 3 科目 6 學分以上者。
2. 展延認證
已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期限屆滿 3 至 6 個月內得申請展延,
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 5 年。展延可參加環境教育機構舉辦之研習 30
小時以上,其中應包含 3 小時之環境教育法規。
3. 對環境教育推動有興趣,想增能的夥伴。

四、參訓期程
本班期為假日班,33 小時為 3/2 (六) 起至 3/10 (日) 止;100 小時為 3/2
(六) 起至 5/5 (日) 止。
每班報名正取人數滿 30 人即安排開班。課後筆試及評量辦理日期另行
公告。

*目前已有開設其他班別,更多報名資訊可參附檔或連結至: http://neei.nhu.edu.tw/nhuEEI/recruit2.html 。
*若有疑問請逕洽:05-2721001分機3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