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國立臺北大學第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廠商廣告申請事項
請廠商備妥
1.政府機關核准設立證明
2.申請人證件(身份證)
3.張貼費用一學期一萬兩千元整
需先至本組填寫申請資料再至出納組繳費(保證金1000於學期末還)
- 如先用匯款 銀行:土地銀行三峽分行 戶名:國立臺北大學校務基金401專戶 帳號:112056000022 支票 支票抬頭請書寫「國立臺北大學」。請記得哪一天匯款的(並於開學後至出納組開立發票,請注意公司抬頭及統編開立發票後不得改).
5.申請日期:113.9.11至111.9.15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