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查結果公告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請詳附件。
二、注意事項說明(一)為維護備取者住宿權益,請欲放棄床位者將床位放棄申請書電子郵件至住輔組dora@gm.ntpu.edu.tw。(二)重要提醒:依據國立臺北大學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於學校公告進住日期前辦理退宿者,全額退還已繳住宿費,否則將予核計相關費用。
SYSTEM.NEWS.聯絡人:學務處住輔組
SYSTEM.NEWS.發布日期:2023 / 08 /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