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經濟學系系主任選薦事宜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系主任選薦委員會 公告
主旨:公告經濟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系主任選薦事宜。
依據:依本系系主任選薦辦法(如附件1)。
公告事項:
一、任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二、資格:本系系主任應由本校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選薦之,惟專長應與本系性質相符。系主任候選人除符合本系系主任選薦辦法第5條及相關規定(如休假、進修、借調、兼任校內其他行政職務者及延退者)外,本系專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為當然候選人,非本系副教授以上之教師候選人須由本系講師以上專任教師3人(含)以上連署推薦。
三、登記期限:擬登記參選之本校其他系所專任教師應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完成登記及推薦連署,相關表格如附件2。
四、登記地點:本系辦公室(社科大樓3樓社3F19)。
五、聯絡人:陳怡文助教,電話(02)8674-1111分機6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