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錄取名單請詳本公告附件檔一,正、備取生並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各項規定。
二、考生收到成績通知單後對選才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申請複查,並應於112年1月6日前為之,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詳細申請方式請詳簡章第10頁「拾壹、成績複查」規定。成績複查申請表如本公告附件檔二。
附件一、本校112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錄取名單
附件二、成績複查申請表
SYSTEM.NEWS.聯絡人:綜合業務組 編審 林文聰 66119(優先)或66122
SYSTEM.NEWS.發布日期:2023 / 01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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