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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111年3月24日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於111年3月31日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後,本校將隨即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甄試通知予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校不提供「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紙本,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電子檔,遵照規定辦理。如對須知內容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洽詢(電話:02-8674111166119)。

 

請注意!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仍須依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規定完成「繳費」「上傳(勾選)審查資料」且點選「確認」鍵後,始取得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相關規定請務必參閱須知內容。

 

忘記繳費逾期繳費誤繳金額或帳號上傳(勾選)審查資料卻未點選確認鍵等未完成程序者,一律不得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且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重點期程提示如下:

繳費期限:1115310:005915:30截止。

上傳(勾選)審查資料期限:111559:005921:00止。

甄試日期:依「111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706-718頁學系所訂日期辦理。

榜示日期:111年6月1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