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導大學生租屋權益,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及崔媽媽基金會,於臺北大學社科院舉辦「110年度新北校園租屋講座」,邀請網紅微笑丹尼、黃蓉、夏大寶,以詼諧有趣的小短劇,告訴同學們在外租屋應注意事項,並邀請就讀本校法律系博士班的黃書瑜律師,為學弟妹們詳細說明租屋應注意的各種法律規定,確保自身在外租屋的權益。
「各位同學大家好,我是魔法師哈利『坡』特,霍格華茲開學囉。」微笑丹尼一開場,以小說主角的身分,和扮演精靈「多比」的夏大寶,共同面對由黃蓉扮演的惡質房東「馬份」,透過短劇,適當穿插租屋時,應注意隔間、環境、租金、屋況修繕和房屋契約等各類租屋必備知識。
短劇結束後,三位網紅偕同黃書瑜共同座談,由網紅們談到自己租屋時所經歷的各種狀況,並邀請在場同學們,針對租屋提出各類疑問,例如鄰居噪音、契約訴訟、修繕責任等,由黃書瑜從法律角度,來逐一說明處理方式。「我自己租屋時,沒有注意浴室熱水器的問題,跟房東反映,房東卻來個相應不理。」丹尼表示,一開始簽約時,沒有和房東明定設備修繕的責任歸屬,讓自己吃了虧。夏大寶回憶自己求學時,和同學一同租屋,等到租約快到期時,才發現因水管漏水導致水費過高,卻不知如何處理。
黃書瑜表示,房屋入住後,務必確認各項設施是否完善,有問題立即向房東反映。若考量雙方和諧,不想寄出存證信函,也請以通訊軟體,記錄自己和房東對話過程;水電費應依帳單額度繳納,勿和房東額外約定水電費率。此外,關於「看房金」目前於法無據、看房時要認證對方身分。租屋前,多看幾次屋況,並詢問鄰近住戶,了解周邊生活狀況也相當重要。黃書瑜特別建議,簽訂租屋契約,應依照內政部所公告「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經由政府所擬定較為詳細的租賃條款,明訂雙方權利義務,對同學更有保障。
座談最後,由三位網紅,就短劇或座談內容,提出幾個問題,和同學們進行有獎徵答。黃書瑜提醒在座同學,日後遇到各種租屋問題,也可以上崔媽媽基金會網站,去了解更多的租賃問題及處理方式。
臺北大學主任秘書黃啟瑞表示,同學們很多都是在外租屋,特別謝謝主辦本次講座的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崔媽媽基金會。透過這場講座,讓大家進一步了解租屋時各種應該注意的事項。主任教官朱漢屏以自身處理租屋糾紛經驗補充說明,契約非常重要,租賃一定要以書面立約,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