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正、備取生詳閱公告各項注意事項及簡章,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二、考生對某科成績如有疑問,得於放榜日(110年5月21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5月31日下午5時止登入網路報考系統申請成績複查,詳細申請規定請詳閱簡章第13頁「拾壹、申請成績複查」。
三、查閱榜單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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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NEWS.發布日期:2021 / 05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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