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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名單

本校辦理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招生名額728名(含原住民、離島、連江公費生外加名額),計錄取正取726名、備取1081名。

 

★錄取名單詳如附件。

 

一、考生對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如有疑問可申請複查,並應於110年5月5日(三)前為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後並請來電確認(02-8674111166121

二、成績複查應備齊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至「237303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收」,信封並請註明「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申請複查」字樣:

(一)本校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附表一、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申請書」,填妥並親自簽名。

(二)甄選總成績單正本(將隨複查回覆寄還)。

(三)郵局小額匯票(複查成績申請費每項目新台幣30元,請至郵局購買小額匯票,戶名:國立臺北大學)。

(四)貼足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一個(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未貼足掛號郵資致成績複查回覆時間延遲或遺失,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申請閱覽或複製、影印有關考試資料,亦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四、甄選總成績單業於放榜當日上午寄出,如於11055日仍未收到之考生,請與本校綜合業務組聯繫。電話:02-867411116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