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國家政策,總務處推動太陽能光電建置工程,今年初各校區第一期各大樓設備全部完工並開始發電,預估每日可產生超過4000度電力,相當於300戶一般家庭每日平均所需電力,為政府推動綠能善盡社會責任。
回應經濟部「太陽光電二年推動計畫」,總務處自106年起招商,後再參與教育部聯合標租作業,但都因故未能順利簽約施工,直到去年初終於評選出優勝廠商。經議約和議價流程,自四月起陸續施工並加入發電。
總務處說明,這項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工程,由學校提供場地,開放廠商租用並設置發電設施,再由廠商將所發的電力賣給台電公司,並提供一定比例回饋金給學校。第一階段開放設置空間包括三峽校區崇越館、圖書館、綜合體育館和行政大樓,以及臺北校區教學大樓頂樓,總共設置面積超過5800平方米,設置容量超過1300千瓦,租賃期至129年三月止。
依照雙方合約,廠商保證每年回饋年租金以每千瓦發電度數下限1050度計算,換算去年每度電躉售價格,至少可收88.6萬元。
總務處表示,太陽能發電成效受限日照因素變動,但為符合回饋金下限門檻,廠商一定會竭盡心力計算太陽能板設置角度,盡量達到最佳收光率,設置後也會持續追蹤發電狀況,汰換有問題的電板並定期清洗,以提高發電效率。對於學校而言,開放廠商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不僅可活化學校屋頂空間以創造收益,加裝太陽能板還能達到屋頂隔熱、延緩建築老化成效。
回顧一路推動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歷程,總務長林恭正坦言,過往相關人員對於太陽光電領域較陌生,除了須研議併接內線等作法對學校用電的影響,加上考量校園建築美觀等因素,多次調整條件並與廠商溝通,終於能兼顧再生能源運用成效、學校收益與廠商投資意願,順利推動相關設備啟用。後續將視整體運作情形,再進一步研議後續二期推動策略。
加強節約並有效運用能源,臺北大學組織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定期檢討校內能源使用情形,推動各項節能措施。包括改善照明設備、汰換傳統燈管為LED燈具;汰換能源效率較低的冷氣、優先採用高效率變頻式空調與泵浦設備等。學校也已經建置校園能源管理系統,協助節能管理員有效管理尖峰用電需量,檢討各館舍用電情形和空調開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