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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於109年3月31日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後,本校將隨即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甄試通知予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校不提供「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紙本,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電子檔,遵照規定辦理。如對須知內容有其他問題,歡迎來電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洽詢(電話:02-86741111轉66119)。

請注意!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仍須依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知」規定「完成繳費」、「上傳審查資料」後始取得參加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資格。相關規定請務必參閱須知內容。

忘記繳費、逾期繳費、誤繳金額或帳號、或上傳審查資料未點選確認鍵等未完成程序者,一律不得參加第二階段甄試,且不得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重點期程提示如下:
☆繳費期限:109年4月2日10:00至4月9日15:30截止。
☆上傳審查資料期限109年4月2日8:00至4月9日21:00止。
☆甄試日期:依「109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第701-712頁學系所訂日期辦理。
☆榜示日期:109年4月30日上午10:00。

※點選查看「各學系審查資料準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