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截至106/06/12拒絕往來廠商資料如附件,供各單位參辦。
一、再次重申有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以下之採購(新臺幣10萬元以下),各單位於採購時應上網查察廠商有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經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情形),詳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12月9日之原函說明,務請校內各單位相關業務承辦人員知悉遵辦。
二、截至106年6月12日經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拒絕往來廠商明細表如附件,供各單位參辦。
三、查詢廠商有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連結網址如下:
http://web.pcc.gov.tw/vms/rvlmd/ViewDisabilitiesQueryRV.do
‧附件檔: 106/06/12拒絕往來廠商資料 工程會105.12.9原函有關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案件請查有無採購法103條規定案
二、截至106年6月12日經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拒絕往來廠商明細表如附件,供各單位參辦。
三、查詢廠商有無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之連結網址如下:
http://web.pcc.gov.tw/vms/rvlmd/ViewDisabilitiesQueryRV.do
‧附件檔: 106/06/12拒絕往來廠商資料 工程會105.12.9原函有關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案件請查有無採購法103條規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