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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計法停滯近半世紀 學者建議開放地方因地制宜
都市計畫與國家發展息息相關,然而檢視當今的「都市計畫法」自62年確立架構以來,卻已經近半世紀沒有調整,都市計劃研究所3日舉辦「後工業後都市計畫法的大挑戰與跨越」專業論壇,多位學者與地方官員齊聚呼籲修法、並開放地方政府提出更能因地制宜的發展計畫。

「『都市計畫法』是因應工業化帶來都市問題所需的產物,但現在已經進入後工業化時代,整體環境改變,顯然都市計畫法也應該要改變了。」公共事務學院特聘教授周志龍點出「都市計畫法」當今面臨的困境。

政大地政系教授邊泰明進一步分析,60-80年代經濟起飛,都市計畫案大幅增加,然而從今日的眼光來看,早年那些計畫缺乏配套措施,帶來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和地主財產權保障間的衝突;缺乏成長管理理念下,區段徵收導致都市計畫過度擴張,加上缺乏農地保護政策、無視人口減少事實導致土地開發供需失衡、以及近來爭議很大的容積制度公平性等問題,都值得檢討。

不只都市計畫擬定層面有待商榷,現行法規在「審議」上的繁複要求,也帶來實際執行困境。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教授金家禾舉新北市升格直轄市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件審議情形為例,歷經公開展覽、委員會議、現場勘查、接受民眾陳情等程序,光在縣市都委會層級,就不乏有審議超過七年的個案。期間只要有牽涉利益任何一方不滿,還可能面臨都市計畫違法爭議。

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邱敬斌呼應,依照現在都市計畫法體制,施行細則不需要送入議會,但自從營建署允許臺中市將細則送入議會後,從此各直轄市細則都必須經過議會,甚至影響預算執行。臺北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地政局長李得全也感嘆,土地開發政策工具很多,但當今過度偏重都市更新、危老條例等閃避都市規劃的便宜之計,不僅缺乏公共利益,更導致都市發展失控。

對此,都市計劃研究所前所長楊重信重砲抨擊,當今的都市計畫法應該「打掉重練」,「至少也應該大幅度調整」。他舉美國為例,建議我國思考是否要維持中央集權式的都市規劃,或藉由修法落實地方自治?由中央制定綱要原則,但授權地方能夠依照各自需求制定符合各地需求的規劃,「中央就不要再『審議』了。」

曾任政務委員、中華大學建築與都市計畫系講座教授劉玉山也支持,認為在文化創意、服務業等產業發達的後工業化時代,土地使用與管制的觀念已經和過去大不相同,如果再以過去思維,將導致許多產業無法發展,呼籲應該讓各縣市依照各自產業發展需求提出各自的發展計畫和土地分區管理,走出各自特色。

康寧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施鴻志同樣贊成修改都市計畫法,還要及早因應未來國土計畫法實施,成立相關專責單位,以更高的眼光看待國土規劃,並更重視「接地氣」。

全程參與聆聽專業論壇,監察委員林盛豐肯定學者們的意見,承諾後續將持續向都市計劃學界請益,並協助與主管單位會商,促進官方民間合作,確保未來相關法規與政策執行能更符合公共利益與整體發展。

慶祝成立五十週年,都市計劃研究所今年舉辦系列大眾論壇和專業論壇,分別就都市防災、永續城市發展、都市更新、都市計畫法規等不同角度與社會對話,後續並計畫將結合相關學會提出政策建言,發揮學術社會責任與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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