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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公告 歡迎報考
教育部108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自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有意報考者,請參閱並及早準備。

本考試之考試科目、報名時間、筆試日期、預定錄取名額及公告錄取日期如下:
一、考試科目:國文作文與專門科目2科,共計3科。
二、網路報名日期:108年7月26日上午8時至108年8月9日下午5時止。
三、筆試日期:108年10月6日。
四、預定錄取名額:108年公費留學考試共有19學群90個學門,預訂錄取130名,包括一般公費生100名、勵學優秀公費生5名、原住民公費生10名、身心障礙公費生5名、赴新南向(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越南)國家公費留學10名。
五、公告錄取日期:108年12月31日。
108年公費留學考試簡章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修正以下報考資格之語言資格採認標準:(簡章第5點第3款)
(一)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辦理英、日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合格標準為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達211分以上;法、德、西班牙語合格標準為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達150分以上、口試成績S-2以上
(二)義大利文以官方機構授權辦理義大利文檢定考試之CELI測驗成績為CELI3以上,或CILS測驗成績為Due-B2以上。
(三)持有西班牙語文能力測驗證書(D.E.L.E)測驗成績合格標準應達B1級以上。
二、修正公費錄取生赴美國攻讀法學博士,倘因應美國法律學制需先修讀L.L.M或J.D課程之需求,並擬繼續攻讀法律博士課程者,於修讀前述課程期間得支領公費,但期間最長以1年為原則;倘後續未順利逕升博士課程,即停發公費,除應即返國服務,並須繳還本部補助修讀L.L.M或J.D學位課程期間所發給之學費及生活費。(簡章第17點第9款)
三、修正保證人資格規定,新增公費錄取生得尋覓最近國內全年綜合所得達新臺幣30萬元以上之自然人2名,或達新臺幣20萬元以上之自然人3名擔任保證人,並依民法第748條規定,由各保證人連帶負保證責任。(簡章第19點第2款)
四、新增公費錄取生任職於相關領域享有聲譽或頂尖之機構得申請延緩返國服務,並應檢附機構在該領域排名評比等佐證資料,由本部審核認定。(簡章第20點第5款)
五、預告109年將修正「原住民考生留學國語文能力注意事項」部分語文鑑定測驗機構及語文能力合格標準。擬修正語文能力資格如下:(簡章第23點)
(一)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英、日、法、德、西班牙外語能力測驗(FLPT)之合格標準修正為聽力、用法、字彙與閱讀總分150分以上、口試成績為S -2以上、英語寫作測驗C級分,可分次選考。
(二)美國教育測驗服務中心:托福電腦化(CBT)測驗成績須達137分以上; 新托福(IBT)測驗成績須達42分以上。
(三)義大利文以義大利官方機構授權辦理義大利文檢定考試之CELI 測驗成績為CELI 1以上,或CILS測驗成績為A2以上。
(四)持有西班牙語文能力測驗證書(D.E.L.E)成績為A2級以上。

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及進行全球人才布局,108年本考試持續設置「赴新南向國家公費生」名額10名,可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選考包括「文史哲」、「政治(含區域研究)」、「藝術」、「文化資產」、「法律」、「社會科學」、「心理與認知」、「管理與經濟」、「建築、規劃與設計」、「數理化」及「農林漁牧」等11學群計25個學門,以培育我新南向人才選赴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越南等6國為目標。

有意報名公費留學考試者,可於教育部全球資訊網(網址:www.edu.tw,路徑為:教育部首頁―認證檢定及留考―公費留學與各項獎學金―公費留學考試)點閱參考,相關報名作業規定及流程請參閱簡章。如有其他詢問事項請電洽:(02)7736-6733。

https://gra103.aca.ntu.edu.tw/bicerex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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