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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法律學院訊息
【公告】108學年度法學實力精進講座劃位相關事宜

一、流程說明

1.     依上課證所載序號依序分梯次劃位。

2.     請先預想幾個候選座位(座位表參見附檔),加速劃位當天程序進行。

3.     劃位當日請務必攜帶上課證,未攜帶上課證者,恕不提供劃位

4.     請依下列公告時間完成劃位、繳交代收講義費,如當日無法到場者得委託他人劃位及繳交代收講義費(需持被委託人上課證)。若能未依公告時間完成劃位者,則取消原屬時段優先劃位資格

請依下列時段辦理劃位,逾時不候:

(1)   序號01~37號者→6/2()12:10~12:25

(2)   序號38~74號者→6/2()12:25~12:40

(3)   序號75~88號者→6/2()12:40~12:55

(4)   序號89-102號者→6/3()12:10~12:25

(5)   序號103-115號者→6/3()12:25~12:40

(6)   序號116-137號者→6/3()12:40~12:55

由於劃位之順序係採時段劃分,請提早到場依序號排隊,以利順利進行。

5.     劃位地點:法學大樓6樓606會議室。

6.     各科代收講義費數額:詳參附檔,並請同學備妥零錢。(講義費用係參考前一學年度講義頁數酌收,如有不足不需額外補繳,由本院負擔;如有溢繳則作為日後辦理精進講座經費,不予退還。)

7.     須網路報名+選課+劃位,並繳交代收講義費,方屬報名成功。

 

二、其他說明事項

1.     請完成報名同學,於各科講座舉辦當天提早至上課地點『進行體溫測量』並領取講義入場,遲到不予等候。

2.     為使進場流暢,需憑上課證方得進場。未持上課證者,恕不發放講義,請同學務必妥善保管上課證,並記得攜帶。倘當日未能前來上課者,得以上課證委請他人代領,或於該科講座結束後一周內至院辦領取講義(逾期將不予保留)

3.     因應防疫政策,本年度講座座位採取『梅花座』,請務必依原劃定之座位入座,且為尊重使用之公平性,如被反應坐錯位置,工作人員將會協助確認,並有權要求同學立即坐回原座位!!敬請配合!!

4.     依本校防疫期間活動舉辦指引,各科講座舉辦前一周,本院將發送MAIL通知報名同學上網至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專區」填報「健康關懷表」,請務必落實配合辦理!!

 

三、若有其他未盡事宜,請來信詢問,或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謝謝!

◎電話:(02)8674-1111分機67655

◎電子郵件:lawsch@mail.ntpu.edu.tw

◎提醒本次課程表已於109/6/1更新,請有報名民事財產法的同學注意講座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