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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軍事行動與及法律研討會 以三方合作模式蓄積國防法制能量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國防大學管理學院法律學系、與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昨日在臺北大學三峽校區攜手舉辦「第一屆軍事行動法律研討會暨2024第四季軍事法學」,由專家學者實施專題講演及議題討論,深入探討國家安全戰略與當前國際情勢下的軍事行動,並簽訂三方合作協議,有效促進學術交流,提升國際法學及國際人道法之研究水準。

研討會昨日在臺北大學法學大樓實習法庭舉辦,由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國防大學法律學系政治系、中共軍事研究所、國防安全研究院及海洋大學法政學院等院校專家學者針對國家安全戰略法、武裝衝突法及軍事行動法等議題發表9篇論文,期透由學界合作,發表專業知識,建構軍事法制研究與互動平臺,蓄積軍事法學研究能量。開幕式首先由主辦的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王震宇教授、國防大學法律系魏靜芬教授、及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王冠雄教授致詞,為本次學術研討會的三方合作模式揭開序幕。

本研討會的專題演講特別邀請現任陳永康立法委員,海軍上將及前國防大學校長以「中華民國國防安全戰略之發展」為題進行專題演講,陳委員以綜合性風險思考模式解析全球局勢及地緣政治,並提出「競爭、對抗、合作與妥協」作為國家安全戰略的基本原則。隨後的第一場次中,國防大學法律學系蔣大偉助理教授以「從聯大第2758號決議論制定國家安全戰略法之必要」、國防大學中共軍事事務研究所劉至祥助理教授以「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變革與挑戰」、以及國防安全研究院江析杓研究員以「國家安全與戰略法制關係」等發表論文呼應國家安全戰略法制建構之重要性,與會學者期待未來國防戰略法制能順利完成立法,讓我國有完備的法律足以因應當代的各項政經社會風險。

第二場次關於「武裝衝突法制」中,臺北大學法律系王震宇教授指出反地雷行動已經是普世價值,反坦克及反車輛地雷的使用尤其應受到國際人道法及國際公約的規範,在金門歷經半世紀的除雷而成為無雷區後,對於任何形式地雷的使用都應禁止。國防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顧志文則針對中共船舶企圖越界進入我國海域,所引發的國家安全問題與法律爭議提出建議,呼籲政府於金門劃設領海基線,增進該海域執法權行使的法律基礎,確保國家安全與海域資源不受侵犯。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楊名豪助理教授指出,在當代武裝衝突中,人道走廊已成為保護平民的重要機制,但高度依賴於交戰各方的合作意願與國際社會的協調。隨著衝突形態的演變,特別是在灰色地帶衝突與混合戰爭的背景下,傳統的人道援助機制面臨新的挑戰。未來國際社會需要在既有的武裝衝突法規範內,發展出更具彈性且符合現代武裝衝突特性的人道援助模式。

第三場次關於「軍事行動法制」中,臺北大學法律系何婉君助理教授提到為了終止集束彈藥所造成的人道災難並確保平民免於集束彈的威脅,國際間簽署「集束彈藥公約」因應,當前國際人道法實際上並未禁止集束彈藥之使用,但集束彈藥之使用應符合國際人道法之規範。國防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李彥璋指出,中共運用海上軍演之法律戰,對臺發動灰色地帶衝突,對我持續威脅,我國應有效利用國內、國際法律作為武器,針對混合戰的特點,修訂現有國防、國安及全民防衛等法律,從法制、外交、輿論面,制定因應策略,以應對新型態威脅。臺北大學法律系陳晏叡博士候選人則提出我國應該綜合考量國家安全戰略以及習慣國際法下自衛權要件,授權相當層級之軍事官長下令軍隊行使自衛之權利,立法機關也責無旁貸應將之制定於專法,如此對於我國軍事行動法制將有所助益。

在陳永康委員的見證下,由臺北大學法律學系郭大維主任、國防大學法律系鍾秉正主任、以及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王冠雄理事長簽署三方合作協議,未來將持續深化法學議題研究,朝建立智庫方向邁進,進一步達成提供國家政策建議目的;期待三方在共享資源、合作前提下,拓展學生視野,提升法學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