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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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國際事務處訊息
【錄取公告】114年教育部「學海飛颺」及「學海惜珠」獎學金

一、114年度學海飛颺/惜珠獎學金錄取名單(詳附件)

二、依規定獲本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及赴外學校提供之獎學金,獲獎同學若同時錄取其他我國政府/本校/赴外學校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獎學金者,應擇一領取並至遲於114年7月16日(三)下午4時前填寫放棄聲明書(詳附件)繳交至國際事務處-承辦人陳慧如小姐。
因故取消赴外研修者,亦須繳交放棄聲明書。

備取遞補將依正取放棄確認後依序以Email通知,時間點約會落在8-9月份,如有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三、注意事項:
1.請於赴外研修啟程日1個月前至國際處辦理行政契約簽訂手續(逾期辦理者視同放棄受獎資格):原錄取之國別、研修學校及研修計畫均不得變更
  於出國研修前,因不可抗因素能提出具體說明者得申請變更,但以1次為限 (辦理變更務必於原定出國日1個月前告知承辦人(且需於簽訂行政契約前),補助額度亦將依實際研修期程調整之。且至遲應於核定補助計畫次年10 31日前赴外研修,屆期未出國者視同放棄)。
  未經同意任意變更者,喪失本獎學金錄取資格。
  取消赴外研修計畫者,亦須繳交放棄聲明書。
2.核定金額須依實際赴外研修期程及經濟艙來回一趟機票費用等補助要點規定項目覈實支應;補助分為兩階段撥付(80%於行政契約簽訂後撥付,20%於研修結束完成核銷後撥付)
3.獎學金簽約等相關程序另個別電子郵件通知受獎生,請特別注意並於限期內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