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轉知》教育部-暑假旅宿業職場體驗獎勵方案
一、為配合疫後擴大旅宿服務徵才計畫,教育部提供獎勵金鼓勵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運用暑假至旅宿業進行職場體驗,藉由熟悉旅宿業各項服務工作與技巧,累積實務經驗,儲備未來產業人才。
二、方案內容摘要:
(一)獎勵對象及期間: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投遞履歷並媒合成功,於112年6月15日至112年9月15日至同一旅宿業職場體驗連續1個月以上者。
(二)獎勵條件:除業者提供薪資外,職場體驗時數每月達80/160小時者,獎勵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6,000元;職場體驗地點位於偏遠(特定)地區者,每月額外給予3,000元。
(三)申請獎勵金方式:於開始職場體驗後15日內,須先於媒合平台回報已被業者進用,學生職場體驗結束後於媒合平臺下載職場體驗情形表單,依該表單填列相關資訊,經用人單位核章確認,並檢附勞保投保證明文件,於112年7月16日至112年10月31日前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該方案媒合平臺,經審核通過後,依實際職場體驗情形核發獎勵金。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育部青年署(電話:02-7745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