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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國立臺北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位新生安心入學補助實施計畫
國立臺北大學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位新生安心入學補助實施計畫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15日止。(如本計畫補助經費用罄時,本校得提前公告停止補助)
二、補助對象:於110年8月1日起入境之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境外學位新生,包含就讀學士及碩博士班之僑 (港、澳)生、陸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申請者)。
三、本計畫補助條件及額度:
(一)補助條件:
1.申請者須完成110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報到註冊手續。
2.申請者須為自費入住合法公布之防疫旅館或檢疫所。(依中央規定以公費入住集中檢疫所者不予補助)
3.申請者須配合政府防疫相關政策及本校規定進行居家檢疫與自主健康管理。
(二) 補助額度:
1.學士生:補助新臺幣壹萬元。
2.碩(博)士生:補助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五、申請補助費用時,申請者應檢具下列各項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國際事務處僑生及陸生組(以下簡稱 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1.申請表(附件一)。
2.入住檢疫所匯款證明或防疫旅館之發票或收據正本(副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3.110-1學期在學證明。
4.申請者之護照內頁(含照片及入境頁)影本。
5.領據(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