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loading
國立臺北大學
Loading...
主選單錨點

:::

訊息

GENERAL.
國際事務處訊息

《轉知》修訂-全國緬甸僑外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558日僑生輔字第1150003294號函轉相關資訊。
二、上揭來函略以:
   (一)旨揭要點係該校友會為關懷在臺就學緬甸學生,協助渠等於遭逢急難事故時度過困境而訂定,並提供醫療、生活及喪葬等補助。
   (二)全國緬甸僑外生急難救助金管理委員會修訂要點內容,將補助對象由「僑生」擴大為「僑外生」,並調整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以符合實務需求
   (三)在臺就讀高中職以上緬甸僑外生,於遭逢重大傷病、意外事故或其他急難情形,得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經審定後核發新臺幣1萬至5萬不等之急難救助金。
   (四)申請案件須由就讀學校協助確認及核章。
   (五)要點內容及申請相關文件,可自網址(https://reurl.cc/grYOK7)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