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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國際事務處訊息

【法規宣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修正條文自本(115)年1月1日起實施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5年1月15日僑生畢字第1150500105號函(附件一)辦理。
二、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針對旨揭法案修正重點、外國專業人才工作申請、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就業保險投保及請領、居留及永居申請規範等資訊彙編簡報說明,請參閱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業(網址:https://reurl.cc/nl38kl)。
三、另針對僑外生留臺工作部分,國發會另製懶人包(附件二),內容包含僑生畢業後延期居留年限、申請步驟以及適用對象等。
四、本案資訊為僑外生畢業留臺就業相關重要訊息,請參考運用並協助廣為宣傳。
五、倘有法案或留臺相關問題,可洽國發會Talent Taiwan 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官方網站:talent.nat.gov.tw;諮詢信箱:help@talent.nat.gov.tw;服務專線:02-7733-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