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轉知》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從事調酒工作」相關規定
主旨:僑務委員會函轉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4條第15款,外國人從事調酒工作之相關規定。
依據: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2月4日僑生畢字第1140071815號函。
說明:
一、旨案公告係勞動部依據旨揭條文,指定調酒工作為所稱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並自公布日生效
二、內容涉及境外生畢業留臺就業相關訊息,歡迎同學們參考運用。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僑委會來文及勞動部公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