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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國際事務處訊息

《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
主旨:僑務委員會函有關勞動部本(113)年8月26日公告修正發布「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規定,在學外國留學生、僑生及華裔學生申請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1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9月4日僑生聯字第1130085061號函辦理。
二、檢送勞動部修正資訊供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