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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三峽校區法學大樓全棟空調設備汰舊更新

建設名稱:111年三峽校區法學大樓全棟空調設備汰舊更新

承辦單位:總務處營繕組

預算規模:新臺幣2,418萬元

進行狀態:於111年12月9日竣工

更新日期:2025/3/12

建設簡介:

一、計畫地點:法學大樓全棟空調設備更新。
二、計畫緣由:
(一)本校須配合執行「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依計畫第五項「實施事項」內容所示,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財產使用年限規定,中央空調主機、窗、箱型、分離式冷氣機使用超過9年應進行汰換評估。
(二)因本校三峽校區法學大樓98年啟用至今,空調建置非以中央空調系統為主而是各空間採用獨立空調方式,近幾年來使用單位多次向本處反應空調設備經常故障,本處也多次派工進行維修作業,但仍有多個教室或研究室之空調設備屢修不好,雖然近3年本處已陸續更新22間研究室、教室之空調設備,惟至今仍有為數眾多之空調設備運轉不良或是故障待修,而每年能更新之經費、數量相當有限,在夏天即將到來之際,如空調設備發生故障時,又必須經過冗長採購流程緩不濟急,擬請同意更換法學大樓全棟空調設備,營造更優質的學習及教學環境給師生使用。
三、規劃構想:經調查法學大樓尚待更新空調設備計有107台1對2機型及21台1對1機型使用於教室、研究室等空間及4台氣冷式空調設備使用在學習法庭教室、資料檔案室及2間階梯教室等空間,擬透過空調設備的汰舊更新提供更優質的學習及教學環境給師生使用,亦可以達節能減碳之成效降低電費支出,全棟規劃採用能效一級之空調。
四、辦理流程:
(1)111年6月9日核定招標文件。
(2)111年6月16日公告上網,因招標文件規格受到空調公會建議應由合格技師簽證,本案於111年6月21日撤案重新規劃。
(3)111年7月14日核定修正後招標文件。
(4)111年7月18日公告上網,並於111年8月4日決標。
(5)本案於111年8月29日開工。
(6)本案已於111年12月9日竣工,並於同月22日驗收完成。
(7)本案保固期為111年12月22日至114年12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