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本院「教師學術獎勵」與「研究傑出教師獎勵」申請者請於每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教師學術獎勵
本辦法之對象為本院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且於前一學年度內發表之研究成果為限(民國98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
申請者須於每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所用之期刊論文限以電子或紙本形式刊出者,且論文需以台北大學名義出刊。同一論文,僅限一人申請,得獎後不得以該論文申請其它本校獎勵。
詳細辦法如下:http://www.ntpu.edu.tw/laws/law_more.php?dep=36&id=646
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研究傑出教師獎勵
申請人須於每年4月30日前提出前一學年度之論文申請並檢附下列
資料:(民國96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
一、最近三年著作資料(包括著作目錄及著作全文)。
二、主要研究成果簡介。
三、有利評審之資料(如曾獲得之學術獎勵與榮譽事項、論文被引用情
形、論文所發表期刊之impact factor等)。
詳細辦法如下:http://www.ntpu.edu.tw/laws/law_more.php?dep=36&id=647
本辦法之對象為本院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且於前一學年度內發表之研究成果為限(民國98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
申請者須於每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所用之期刊論文限以電子或紙本形式刊出者,且論文需以台北大學名義出刊。同一論文,僅限一人申請,得獎後不得以該論文申請其它本校獎勵。
詳細辦法如下:http://www.ntpu.edu.tw/laws/law_more.php?dep=36&id=646
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研究傑出教師獎勵
申請人須於每年4月30日前提出前一學年度之論文申請並檢附下列
資料:(民國96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
一、最近三年著作資料(包括著作目錄及著作全文)。
二、主要研究成果簡介。
三、有利評審之資料(如曾獲得之學術獎勵與榮譽事項、論文被引用情
形、論文所發表期刊之impact factor等)。
詳細辦法如下:http://www.ntpu.edu.tw/laws/law_more.php?dep=36&id=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