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國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院長選薦辦法修正
立臺北大學電機資訊學院教師升等評審準則修正
業經105年11月16日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年1月16日校長核定
修正說明:第九條 「院長一任三年,不得連選連任。」 修正為 「院長一任三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http://www.ntpu.edu.tw/chinese/laws/law_more.php?dep=36&id=648
業經105年11月16日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106年1月16日校長核定
修正說明:第九條 「院長一任三年,不得連選連任。」 修正為 「院長一任三年,得連選連任一次。」
http://www.ntpu.edu.tw/chinese/laws/law_more.php?dep=36&id=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