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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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轉知-〈提醒〉欲申請赴外交換的同學,務必盡早取得相關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一、國際事務處每學年度上、下學期分別於10月及4月開放次學年度之赴外交換校內申請作業,本(113-2)學期預訂於114年3月下旬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赴外交換甄選簡章」,申請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同月30日止,語言能力證明(成績單)為申請英文組及日文組赴外交換必要文件,皆應在申請期限內繳交「由測驗官方機構核發且於效期內之語文能力測驗成績證明影本,該證明應於當學期申請截止日前有效。」(英文檢定一般皆為2年)

二、故請同學務必盡早報名語言能力檢定考試,以維護自身權益。有關赴外交換相關說明,請參閱國際事務處網頁(https://new.ntpu.edu.tw/oia)─赴外學生─出國交換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