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修正後之「國立臺北大學個人資料暨資通安全保護管理要點」全文。
本校第87次行政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 本次修正重點:
(一) 修正本要點第三點第二款,明定行政副校長為本委員會召集人並兼任會議主席,主任秘書及資訊中心主任為執行秘書。
(二) 修正本要點第四點,明定個人資料執行小組召集人為主任秘書,資通安全執行小組召集人為資訊中心主任。為使本要點相關用語及組織分工更臻明確,爰修正
(三) 各執行小組成員組成方式維持不變,僅就本要點第三點第四款之文字用語予以調整,將「各委員所屬之一、二級行政及學術單位推派一人組成」修正為「本校一、二級行政及學術單位各推派一人組成」,以資簡化並避免重複用語。
二、旨揭要點修正後全文置於本校資通安全保護專區( https://isms.gm.ntpu.edu.tw/公告專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