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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學院 113-2學程證書申請須知
  1. 本院設立之學程與微學程如下:
    • 文官人才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 Non-Degree Program / Micro Program for Civil Services Talents
    • 全球化公共事務英語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 Non-Degree English Program/ Micro Program in Global Public Affairs
    • 公共事務數據分析學士學分學程/微學程 Non-Degree Bachelor Program / Micro Program in Public Affairs and Data Analysis
    • 永續發展與治理英語學士微學程 Non-Degree English Micro Bachelor Program 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 Governance
    • 都市更新學分學程/微學程Non-Degree Program / Micro Program in Urban Renewal

以上學程或微學程之證書申請單,請送至公共事務學院辦公室(公院222室)辦理申請。

其他學程之證書申請單,請查明及送至其學程之設置單位申請。各學程設置單位(請點此查詢)

  1. 請務必留意學程設置要點第三條,申請學程證書之科目至少二門非學生主系的專業科目。申請微學程證書之科目至少一門非學生主系的專業科目。

專業科目的定義為學生系所之專業科目規劃表上的科目皆為專業科目。

(即是學生系所規定的必選修科目皆是專業科目,不是由開課單位來判斷。)

※本院學程與微學程簡介、設置要點及科目規劃表相關網址:https://new.ntpu.edu.tw/public-affairs/program

  1. 如已修讀符合申請學程證書資格之科目,但申請系統上方並無自動帶入該科目,請務必手動將該科目加入申請單中。因申請學程證書之學生數量眾多,為善用行政成本,申請單上方之科目越完整,越能加快審核之速度且可避免不必要之爭議。
  2. 如不符合學程申請證書條件但已於系統內送出申請,請自行將申請單刪除。如符合申請證書條件,請於校方公告申請證書期間內,於系統內提出申請以及於紙本申請單簽名並送至學程設置單位辦理申請,逾期送件將不予辦理
  3. 學程證書申請需要時日審核,無法於繳件當下告知是否有通過初審。
  4. 113-2學程證書申請日期依校方公告時間為主(往常為學期間4-7週)。本院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提交文件:紙本學程證書申請單(經由學程證書申請系統列印)
  5. 學程證書審核程序:
  • 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初步審核
  • 初審通過之後,提送至教務單位審核。
  • 審核皆通過後,報請教務長或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同意。
  • 由校級行政單位(日間部為註冊組、進修部為進修教育組) 製發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
  1. 學程證書頒發相關疑問,請詢問校級行政單位(日間部為註冊組、進修部為進修教育組)。本院常見學程相關Q & A 請查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