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轉知】內政部公告「115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83年次至93年次),申請優先入營、延緩入營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一、依教育部115年115年4月10日臺教學(六)字第1150037254號及內政部115年4月9日台內役字第11511604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對象為83年次至93年次役男,且於115年6月30日以前畢業者,可依個人生涯規劃申請優先或延後入營。
三、案內申請統一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主題單元「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https://service.dca.moi.gov.tw/military-priorityEnlist/app/early/login)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全球資訊網連結至本項申請系統,完成網路申請作業並取得申請序號,申請期限如下:
(一)優先入營:自1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起至1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延緩入營:自115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至115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案內作業規定及入營時程表,請參閱附件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