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受理申請至9/22(一)截止。
教育部轉知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相關資料,請各校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以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申請期限:至114年9月22日(一)17:00前受理申請(請備齊資料送至原資中心)。
三、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申請期限:至114年9月22日(一)17:00前受理申請(請備齊資料送至原資中心)。
三、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該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學業優秀獎學金之申請標準及發給金額如下:
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碩士班發給一萬五千元,博士班發給二萬元。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六十分以上之具低收入戶證明,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四、旨案獎學金分為學業優秀獎學金及入學獎學金,申請標準詳如本要點。
五、申請之應備文件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前一學期成績單及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二)入學獎學金: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及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三)上述低收入戶證明,應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
六、檢附本要點及本案申請書暨領款收據如附件。
-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陳先生
-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2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