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提醒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期程為113/2/17-6/22,同期間內請勿重複申請內政部校外租屋補助
同學您好,
本學期教育部提供臺灣生校內住宿補貼(宿費已直接折抵),提醒「教育部辦理大專校院學生之校內住宿補貼5000元」與「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兩者無法重複申請。
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期程為113/2/17-6/22,日後,由公益出租人國土管理署各類補貼查詢系統進行查核勾稽,提醒宿生勿重複申請政府補助,以免發生內政部勾稽追回補助款情形。
若提早校外租屋且規劃申請內政部校外租屋補助,請於113/6/20(星期四)前填寫「自願放棄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部分住宿補貼」切結書及「床位放棄申請表」繳至住輔組,並繳還補貼金額(請至住輔組拿取繳費單再至出納組繳費),俾利順利申請內政部校外租屋補助。
若有相關問題,請來信洽詢住輔組王小姐(dora@gm.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