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公告本校113年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執行說明
一、本案依據112年12月15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22203810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貼方案適用對象為本校112學年第2學期已獲床位分配之本國籍住宿生,學期補貼金額如下:
(一)一般生:補貼5,000元,112-1學期住宿期間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
(二)經濟弱勢生:補貼7,000元,112-1學期住宿期間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
*經濟弱勢生係為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
三、符合補助身分之住宿生,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將會預先扣除補貼金額,若住宿生於學期中退宿,應繳還未住宿期間之住宿補貼金予後續遞補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