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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學生事務處訊息
113年度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開始申請,申請時間自11/14至12/8止

113年度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申請依據:依據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符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申請資格之學生(即符合弱勢助學金學生資格),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得依個人意願,提出申請本助學金。

三、申請日期:112年1114日(二)至128日(五)截止。

四、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具有系排名之前一學期(111-2)成績單(一年級免附成績單)

   3.全戶(含父母及學生本人)之戶籍謄本 (六個月內,謄本內記事請勿省略)

五、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二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名單公告:審核通過名單將於1131月中旬公布。

七、獲領金額:獲本助學金同學,得於次(113)年參與學校安排之生活服務學習每月30小時內,每週以8小時為限,並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整。

八、本助學金為服務學習性質,非工讀,不具有對價之僱傭關係。

九、申請表格請至學校網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右側獎杯/連結生活輔導組舊網頁/表單下載/生活學習助學金下載表格。

十、餘詳見本校弱勢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

十一如有疑問請洽生活輔導組林小姐,分機6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