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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第 18 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

一、活動宗旨:為宏揚及傳承書法藝術文化,並配合新春節慶,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橫山書法藝術館
四、參賽資格:不限國籍,凡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報名參加。
五、比賽程序:
(一) 初賽:
1. 各組參賽者,限以一件作品參賽,由評審委員依據初賽件數比例及作品水準選出入選者,入選者即晉級為決賽參者。
2. 「創意春聯組」單人或團體 (三人以下) 皆可報名,可跨組報名,限各以一件作品參賽。
(二) 決賽:
1. 決賽參賽者(除創意春聯組外),請於 113 年 1 月 6 日(星期六),於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體育館現場書寫。
2. 書寫完畢後,由主辦單位召開各組決賽評審會議,就決賽作品進行評審及頒獎。
3. 創意春聯組以初審原作評選,無須現場創作。

詳情請檢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