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
主旨:轉知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請惠予宣導周知。
依據: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20830號函及行政院112年2月21日院授防動字第1120049442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112年6月16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59803號函及國防部112年6月13日國全人動字第1120160705號函辦理。
三、依教育部112年7月5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65116號函及行政院112年6月29日院授防動字第112017630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演習訂於112年7月24日(星期一)至27日(星期四),每日下午1330至1400時,區分本島(北、中、南、東部)及外(離)島(澎湖、金門、馬祖)等7個地區(演習期程規畫表,如附件1),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人、車管制)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各單位若於演習時段辦理活動,請及早因應與妥處,俾利活動順利進行。
二、北部地區訂於112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1330至1400時實施,演習警報發布後,人車請遵守軍、憲、警及民防人員疏導或就地疏散避難,各機場、港口之飛機、船舶、鐵路、高(快)速鐵、公路及捷運車輛,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其下飛機(船舶、車輛)旅客、接送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仍須實施防空疏散避難。
三、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訓令,如附件2。
四、112年「萬安46號演習」多國語言文宣及違反管制措施之處分書(範例),如附件3、4。
五、112年「萬安46號演習」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如附件5。
六、請惠予宣導周知並配合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