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國立臺北大學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
一、辦理期間:自111年12月14日(三)至111年12月27日(二)止。
請將1.申請書2.減免檢核表3.證明文件送至生輔組彙辦,逾期恕不受理!如有缺繳任何證件或申請表上未經簽章者,均會影響審查。攸關減免權益,請特別留意。具減免資格者,註冊繳費單未修改金額前,切勿先行繳款全額學雜費!
二、申請對象:
1.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族籍學生/軍公教遺族。
2.以上符合減免身份者,須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方具備資格申請。
三、申請方式:
1.請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減免專區』(請按)申請並列印簽名,連同相關附件至生輔組(日間部學生)繳件。
2.符合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者,因跨年度申請之考量,請先於學生資訊系統完成申請,紙本文件資料(含證明文件及申請書)須於112年1月6日(五)前完成送件。(若未完成送件,視為放棄申請)。
3.進修推廣部學生詳情逕洽進修推廣部(臺北校區)。
四、請同學詳閱本組學雜費減免網頁公告;對於申辦有疑義者或需要協助者,請洽承辦人。
日間部學生:張小姐/02-86741111#66204或E-mail【yun826@gm.ntpu.edu.tw】
進修部學生:王小姐/02-86741111#18035或E-mail【bondays@mail.ntpu.edu.tw】
五、請詳閱附件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事關同學權益,請確實依規定期限申辦及繳驗合格資料;未完備者,則視同放棄學雜費減免申請或資格不符,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