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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學生事務處訊息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4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至3/31截止。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獎助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四、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五、欲申請者請備齊資料於114年3月31日17:00前送至原資中心辦理。

申請表單下載連結:桃園市原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