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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GENERAL.
學生事務處訊息
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宿舍舊生申請113學年度宿舍床位事宜

.依據國立臺北大學住宿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申請資格:須具下列身分之舊生(依核准優先順序)

()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  具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學生。

()  經國際事務處審查通過之大二以上清寒僑生50名(審核申請請洽國際處境外生事務組)。

(四)  具縣市政府核發特殊境遇家庭證明公文之學生。

(五)  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依核定級距第一級至第五級順位排序,但總床位兩校區各以1%為限。

(外籍學位生(含學位生及交換生)。

(七擔任宿舍幹部之學生。

.申請期間:113年4月25日(四)上午9時至5月16日(四)下午5時(逾期申請,將不受理)

.申請方式:請至學生宿舍線上申請,網址路徑為https://dorm.ntpu.edu.tw/login

.請核對「申請資格」並上傳佐證資料:身心障礙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須檢附「具縣市政府核發證明」;特殊境遇家庭學生須檢附「具縣市政府核發之證明公文」;未於期間內申請並上傳合格證明文件者,將視為資格不符,恕無法保留床位

.審核通過名單:於申請日後約1-3工作日,可於系統查詢,另,預訂113年5月17日(五)前,於本組網頁正式公告;公告時間如有異動,將於數位學苑2.0及住輔組網頁周知訊息。

.備註:

()囿於三峽校區學生宿舍床位有限,先行保障上列舊生及113學年度入學新生;其他未具續住保障身份之宿生如有住宿需求,建議可先行詢問申請台北校區學生宿舍(聯絡方式:分機27761)

()若有校外租賃需要,可直撥校外賃居諮詢專線:02-26711234

()如有室友住宿需求,請至宿舍申請系統內之表單填寫;本組將依床位實際狀況,協助安排,惟依據住宿輔導管理辦法,本組仍有最終床位安排決定權。

() 若有相關住宿問題,歡迎詢問住宿輔導組:分機59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