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GENERAL.
113-1學期「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審查結果,請各社團負責人自行上系統查詢確認。
各位社團幹部大家好:
113-1學期「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審查結果,請各社團負責人自行上系統查詢確認。
一、依據113年10月15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審查會議」決議辦理;各社團補助金額已公告於學生社團事務系統,請各社團負責人自行上系統查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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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3-1學期辦理之社團活動,請配合如下辦理:
(一)活動辦理前:須於活動前2週,提送「社團活動申請暨場地借用表」,如為校外、營隊或百人以上大型活動需另附「企劃書」及「經費預算表」等書面資料送交課指組,辦理活動申辦作業。
(二)活動結束後:須於活動後2週內檢送「活動成果報告書」(如附件,依社團事務系統內審核金額之備註內容請使用正確版本)及收據或發票正本(抬頭:國立臺北大學(切勿再加社團/系所名稱等);統編:10617383)等,提交各屬性社團輔導哥姊辦理核銷撥款及結案作業(註-若補助來源為高教深耕計畫者,請另依高教深耕核銷規定辦理:回饋表如果不印紙本供參加者填寫,可直接於成果報告中的[活動成效]列舉各指標5分量表統計結果
〈專業力〉、〈分析思考力〉、〈組織力〉、〈執行力〉、〈問題解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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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銷期限:
(1)113年度之核銷資料須113年12月6日(五)17:00前備齊繳交,12/7~12/31辦理之活動,繳交期限請洽詢各屬性輔導哥姊;
(2)114年度之核銷資料須114年2月19日(三)13:00前備齊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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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以上如逾期繳交則視同放棄經費補助,若有問題歡迎洽詢各屬性輔導哥姊。
課指組感謝各社團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