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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學生事務處訊息
第一屆圜達盃合唱比賽♪♪♪

最新重大更正規定:
1.報名截止日提前至113/1/31,新增自選曲建議歌曲(112.12.21更新)

比賽規定:

國立臺北大學 第一屆圜達盃合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宗旨:增進本校音樂風氣,培養學生團隊精神。

二、指導單位:學務處、校友中心

三、協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校友總會
  經費贊助:圜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比賽日期:113年3月22日(五)18:30報名須達8隊以上始辦理比賽

五、比賽地點:三峽校區商學院國際會議廳或公共事務學院119階梯教室。

六、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生或校友,由至少20名歌手(不含指揮、伴奏),至多不超過32名,組一隊報名參加。

七、宣傳及報名:即日起於學校網頁開放報名至113/1/31(三)

八、比賽規定:

 1.比賽曲目(除本校校歌外,均須4部合唱

 (1)指定曲(以下3首任選1)*暫定):本校校歌、愛情樹、雨中即景。

 (2)自選曲1首:中外藝術歌曲、宗教歌曲、民謠等,曲譜於報名時繳交,亦可選擇以下歌曲。
  月亮代表我的心、流水年華、雪花的快樂、如果明天就是下一生、You raise me up、The Lord Bless You and Keep You
 2.比賽時間:含進出場不得超過10分鐘,自第一個音開始至最後一位同學離開階梯台止,超時每30秒,扣總分1分。
 3.伴奏方式:可清唱亦可伴奏,不得以播放背景音樂代替伴奏,已備有鋼琴,其餘樂器請參賽隊伍自備。

九、評分標準:樂曲詮釋(包含合聲、音準、伴奏等)70%、台風及表情10%、團隊精神(團隊默契及紀律)20%

十、經費補助:各參賽單位基本補助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壹萬元整(限補助報名並完成參賽之隊伍,需於賽畢一周內檢附合格單據核銷)。

十一、獎勵方式:
  1.第一名:獎金伍萬元整,獎狀乙紙,參賽者各記嘉獎乙支。
  2.第二名:獎金參萬元整,獎狀乙紙,參賽者各記嘉獎乙支。
  3.第三名:獎金貳萬元整,獎狀乙紙,參賽者各記嘉獎乙支。

十二、獲獎之隊伍,邀請參與校內外重大慶典活動演出。

十三、如有違反本計畫情節重大者,取消得獎名次及相關獎勵。

十四、本活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告於課外活動組網站。

注意事項:
一、參賽補助

1.限以113年之單據核銷,112年度之發票或收據不予核銷。

2.各參賽單位基本補助額度為新台幣壹萬元整(僅限補助報名並完成參賽之隊伍),須為與本比賽相關之花費,並符合本校核銷規定,
參賽補助由各參賽單位先行墊付,並於完成參賽後於1週內檢據核銷,逾期歉難受理。

3.發票或收據務必需打本校統一編號10617383
如為收據買受人只可填:國立臺北大學 >>>不可以加系所名稱、隊名等  

可核銷項目舉例如下:
1.膳食費:因練唱等事宜耽誤用餐。
 (1)核銷餐費需交代哪些人用了餐(請附用餐名單電子檔或簽到表,註明單位、學號、系級、姓名)。
 (2)活動時間需涵蓋到用餐時間才可以報(如12:00~13:00或17:00~19:00)。
 (3)午餐、晚餐每人最多只能核100元喔。

2.資料費用:購買授權版樂譜及資料影印費等。
3.教師鐘點費:校內教職員每小時1千元,校外人士每小時2千元,以領據核銷,需附教唱教師相關專業資歷證明(相關之比賽得獎紀錄、學歷...等)
4.隊服:限參賽隊伍每人1件(套)。

二、報名完成條件

附檔報名表格之
1.切結書(紙本,授權代表人需簽名)參賽名冊請於報名截止前繳交至學務處課指組。
2.以上電子檔連同自選曲曲譜,請另寄至電子郵件信箱    chenyc@mail.ntpu.edu.tw

如有疑問,麻煩敬請事先詢問喔。
感謝大家的熱情參與!

學務處課指組 敬上